地錨施工流程圖

1.地錨鑽孔
(1) 鑽孔應按地層條件及設計要求選擇適當的鑽掘系統施鑽,採用之鑽頭外徑不得小於設計孔徑。
(2) 鑽孔進行中,應視地層實際情況,於必要時,以套管保護孔壁,以免發生崩坍現象。
(3) 如遇嚴重漏水現象時,應於漏水處先行預灌,再繼續施鑽。
(4) 鑽孔時,錨碇段應取土樣或岩心樣本,以供研判地質及校核錨碇段長度。
(5) 如工程司認為鄰近所鑽取之土樣或岩心試樣可判明該孔之地質時,則該孔取土樣或岩心本。
2.預力鋼腱之安裝組立
依核定之施工計畫進行組立,組立時應以架高之施工平台組立鋼腱,並確認鋼腱表面潔淨,無附有油脂、鐵锈及其他足以影響鋼腱握裹力之雜物,係由承載體,間隔器,預力鋼腱由數組間隔器組立成一等間距之構造,錨碇段應能承受施預力時鋼腱所受之全部載重,並與孔壁間維持良好摩擦力。
3.預力鋼腱之安裝
鋼腱裝入孔中前,應詳細檢查各部件是否妥善。鋼腱裝入孔中時,應特別注意,避免鋼腱遭受嚴重扭曲及護管受損,並應預防其他穢物進入孔中。
4.預力鋼腱之灌漿
(1)灌漿機具及材料應經工程司認可。
(2)錨碇段灌漿:
A. 以水灰比為 0.45-0.55 並加不收縮摻料之水泥漿,灌漿漿錨碇段灌滿,如該段設有防護管時,則其內空隙均應灌滿,除另有規定外。
B. 倘於灌漿作業進行中,發生灌漿中斷情事時,承包商應將預力鋼腱立即拔出,重新施鑽錨孔。拔出之預力鋼腱及各部件,應經工程司代表檢視合格後,方可再行使用,否則應廢棄之。
C. 如預力鋼腱無法拔出時,應予作廢,承包商應即提出重做補強計畫,送請工程司代表核可後施工。
5.預力鋼腱之施預力
(1)預力鋼腱應於錨碇段所灌水泥漿之立方體抗壓強度達200kg/cm2以上時,並經經監造單位/工程師認可後,方可開始施預力。
(2)施預力之油壓千斤頂須附經檢驗機構檢驗合格而能隨時顯示鋼腱所受拉力之壓力計。
6.鋼絞線回收
當可回收臨時地錨需解壓拆除時,在圍令(H型鋼)拆除後,需全吊車配合夾具夾牢鋼絞線,並逐一抽出,直至該孔地錨回收完為止。
